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确保现行文件与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自治区数据局决定废止2份政策性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推进广西政务数据要素融合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数发〔2020〕22号)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广西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数发〔2020〕23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的文件不再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5年8月6日